2020年塘外中学推荐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就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9 11:07:18 作者:塘外中学

2020年塘外中学推荐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就读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0年本校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就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 推荐(自荐)对象:

推荐生必须是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须达优良的在籍在读应届初中毕业生。自荐生可向招生学校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不再推荐,两者不能兼得)

二、 推荐条件:

1、 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了解国际时事,关心国家大事,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行为,关心现代化建设,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

2、 道德品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尊老爱幼,诚实守信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 学业技艺: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专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情趣,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学校学生学业成绩年级前10%,原则上以区第一次初三调研测试的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因身体原因未参加九年级一模考试的,参照八年级第二学期区统一调研考试成绩)

4、 身心素质:心理健康,身体强壮,具有坚强的意志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良好心理素质。

三、 推荐名额:

1、推荐名额:1

2、凡获市、区优秀队员、少先队长、共青团员、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自愿应优先推荐。

 

四、 推荐(自荐)程序:

1、学校成立推荐(自荐)工作小组,制定学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并在学校公示。

 2、各班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严格按推荐条件规范操作,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任课教师民主推荐(所在班级学生数半数及以上通过,保存好选票原始资料);年级组综合平衡,学校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经学校审定的推荐生名单须在校内醒目处连续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后,将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自荐生由学生自行网上报名并参与报考学校的面试和签约,学校无需公示。

 4、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两者不得兼报。

 5、名单通过后指导学生和家长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6、推荐(自荐)生须填写统一招生志愿表,参加20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五、 推荐日程

4月25日:讨论通过推优方案及统筹安排;

4月26日:学校推优方案报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4月27日:召开推优工作会议;

           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4月28日: 推优工作小组审议、讨论、决定,张榜公示。

4月28日--5月8日:  名单公示。

5月8日: 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

5月9日:推优生网上信息填报

六、 学校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胜军

组员:刘建江、陆晴、孙立英、薛小燕、朱莹

六、学校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孙国欢   组员:张吉、张志成

塘外中学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4.25

 

 

 

 

 

 

 

 

塘外中学2020年市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就读候选人班级推荐表

2020.4.28

推荐候选人

姓名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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